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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之文秀周敦颐着爱莲说,自以为清高洁雅。
然,余不以为然,难以苟同之。
思虑屡屡,辗转反侧,未能释然。
缘何如此?自问天地乾坤,日月星辰,道是尚有惜人怜玉之心,未泯人间冷暖之情而。
故作此篇爱莲新说,以鉴古酬今。
看客尽可潇洒怡然参阅吾文。
若感荒唐,则不必用心,笑谈既可;免牵强附耳,徒增迷惑。
牡丹,荷莲,菊,皆为自然野生天赐之良物。
物生之境有所别矣,未必知人性情。
至于物之所用,当为人矣。
人意之心,强辞赋予物之性情,缪则巨矣。
是以为爱莲说,多生歧意。
余以为,如今冠冕堂皇,言辞凌厉者,未必俨如清莲之高洁,菊之隐逸,牡丹之富贵也。
究其根本,无非愤世嫉俗,怀才不遇而心意怅然,恨世不公者往往。
纵使世有清莲,焉何以慰乎?世道铜臭之风,古今不易之俗,何人可避之?凡尘权力恒行,庶人皆为其殚精竭虑,何人可遁乎?浊世历来如此,何人可相远之?爱莲说之语,焉能涵盖世事万物乎?
君子知世而入世!
小人则戏于人生,荒唐百岁尚未知缪而。
人非圣灵,自然七情六欲。
凡夫俗子,无非养生得道。
甚至人间败类,经年有悟,亦知陈书于列而喧于人,棚举高洁而示于众。
然则其心果真如此清廉爱洁乎?否也!
以物示人者,卑也;以爱说人者,鄙也。
吾亦爱生灵百草,其间犹爱荷莲。
非为其高洁,而为其情谊。
莲者,情深意重之灵也。
莲之清新,情之珍重而恍如泰山也。
吾之所爱,爱其情深意重而不知悔也。
莲之性情,虽出淤泥而不染。
然,其出淤泥之勇,蒸腾日上之概,非常人可较也。
是故,吾爱其勇,叹其尊,畏其髓也。
呜呼,世人皆爱莲,无非爱莲之表,熟知莲之性乎?吾爱莲,知其性而爱之也!
2007年月2月1日
山野居士写于日本新泻县柏崎市寓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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